負面新聞處理

法庭線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負面新聞刪除教學

這是一場漫長而細膩的數位身影消除戰。你或許只是在一個情緒失控的夜晚,在街頭與人爭執,又或者在酒精作用下做了些愚蠢行為,最終被控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。事件落幕,你接受了法律懲處,本以為生活可以重新開始,卻發現「法庭線」那篇報導永遠黏在Google搜尋結果的第一頁,像一個電子刺青,讓你在求職、交友、借貸甚至子女學校面試時,一次又一次被迫解釋。

這篇文章不是要教你如何以不當手段竄改歷史,而是要帶你走一條清醒、務實、合法的路徑,去理解負面新聞存在的邏輯,並一步步嘗試讓它不再定義你的人生。請給自己一點時間,我們需要把這件事情從頭說清楚。在香港,如何刪除負面新聞?舉報方式?


一、那則新聞為什麼會出現在那裡?

要刪除一則負面新聞,首先要理解它的「生成邏輯」。很多當事人以為,只要自己獲得無罪判決、獲准簽保守行為,或者案件已經撤銷,媒體就應該自動刪除報導。現實並非如此。

1.1 「法庭線」的報導本質

「法庭線」(Court Wire)是一間香港的非牟利新聞媒體,專門報導司法案件,強調公眾知情權與司法透明度。它的報導多數取材自公開的法庭聆訊、裁判法院的判決書、警方的公告。也就是說,那篇關於你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的報導,並非憑空捏造,而是建基於某個曾經在公開法庭上被宣讀的事實。

這點很重要:它不是誹謗,也不是虛構。媒體在報導公開司法程序時,享有「絕對特權」(absolute privilege),即使內容對你造成負面影響,只要是準確、公允地報導法庭程序,便不構成誹謗。所以,打算以法律手段威嚇媒體刪除,在多數情況下是行不通的。

1.2 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到底有多常見?

根據香港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(第228章)第12B條,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、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,可被處罰款及監禁。這是一條非常「生活化」的罪行。以下情況都可能被控:

  • 在酒吧外與人推撞、粗言穢語
  • 在地鐵站內大聲叫囂、阻礙通道
  • 在街頭因感情糾紛拉扯、擲物品
  • 示威活動中被警方拘捕,但未被控更嚴重的暴動罪,而是以此罪處理
  • 醉酒後在便利店吵鬧

許多被捕者是大學生、專業人士、家庭主婦,甚至是第一次犯錯的普通人。他們被帶上法庭,往往因案情輕微,最終被判罰款、簽保守行為(自簽擔保),不留案底。但問題來了:媒體在案件首次提堂時便已報導,即使最終判決無罪,那篇「某某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的報導已經永久留在網絡上。

1.3 報導對你造成的具體傷害

筆者曾接觸過一位年輕的鋼琴教師,她在分手後於前男友樓下吵鬧被控此罪,最終自簽守行為。三年後,她申請一份國際學校教職,家長僅用Google搜尋了她的中英文姓名,便取消了她的試教機會。那篇報導沒有任何更新,依然寫著「鋼琴教師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。她寫了三封電郵給法庭線,石沉大海。

這不是個別事件。筆者的諮詢個案中,受影響的人包括:

  • 需要向監管機構申報的金融從業員(即使案件已完結,搜尋結果仍令合規部門疑慮)
  • 準備移民、申請良民證的人士
  • 希望擔任家教、義工,與兒童有接觸工作的申請者
  • 參選業主立案法團、校友會職位的人

你沒有案底,但你擁有一則永遠無法解釋清楚的Google搜尋紀錄。


二、在動手刪除前,先完成這份「案件評估清單」

任何行動都需要基礎資訊。請你打開一個加密的筆記軟體,回答以下問題,並收集相關文件。這份清單能決定你可以走多遠。

評估項目你的情況(請自行記錄)重要性
1. 案件最終法律結果定罪/簽保守行為(不提證供起訴)/撤銷控罪/無罪釋放★★★★★
2. 案件發生至今年期例如:2021年,至今已超過3年★★★★
3. 報導是否提及你的全名全名/姓氏+年齡+職業/英文全名★★★★★
4. 報導中包含哪些個人資料年齡、職業、居住地區、公司名稱、照片★★★★
5. 媒體報導是否準確與法庭事實完全相符/有微小錯誤/標題誤導★★★★
6. 文章是否有後續更新有報導最終無罪結果/僅報導提堂,無後續★★★★★
7. 搜尋結果排名位置搜尋你的姓名,該報導在第1位/第1頁/第2頁★★★★
8. 你的姓名是否獨特非常獨特,幾乎無同名者/較常見姓名,有混淆空間★★★
9. 你現時是否處於敏感職位需持牌/需品格審查/公眾人物★★★
10. 你是否願意投入時間經營正面內容是,可長期投入/否,只希望直接刪除★★★★★

這份清單的答案,會引導你走向不同的解決路徑。例如,若案件已被撤銷且報導無更新,你向媒體請求更新或備註的成功率較高。若你的姓名非常獨特,即使報導在第2頁,也很容易被找到,SEO壓制的難度會大增。


三、第一道門:直接與媒體編輯室對話

很多人跳過這一步,因為覺得「媒體一定不會理我」。但我必須說,這是成本最低、有時效果最直接的途徑,關鍵在於你如何溝通。

3.1 編輯在新聞室裡的兩難

法庭線這類媒體,編輯每天收到大量請求,從「請刪除我兒子的報導,他知錯了」到律師信要求下架。編輯的思考邏輯是:

  • 新聞倫理:我們不輕易刪除已發布的準確報導,這是對歷史的篡改。
  • 法律風險:如果每個人都能要求刪除,新聞自由會崩潰。但若有充分理據(例如報導有誤、案件已獲平反),不更新也可能有法律風險。
  • 人性考量:編輯也是人,一封有理有據、坦誠而不帶威脅的信,有機會打動他們考慮「附加更新說明」或「在特殊情況下隱藏姓名」。
  • 資源限制:小規模媒體沒有專人處理此類請求,你的電郵很可能被淹沒。

3.2 撰寫請求信的七個原則

不要用律師信格式,不要在第一封信就指責媒體。以下是我建議的溝通策略,並附上一封真實可用的範本。

原則一:明確標示信件主旨
不要寫「要求刪除報導」,試試:「關於貴報一篇法庭報導的更新請求——案件編號 XXXX,當事人XXX」

原則二:第一段立即表明身份與來意
「我是XXX,是貴報於2023年5月10日刊登的〈鋼琴教師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〉一文中的當事人。我寫信不是要否認曾發生的事件,而是請求貴報考慮報導的後續發展對我造成的持續影響。」

原則三:客觀陳述案件最終結果,並附上證明
將你的無罪判決書、撤控證明、守行為完成證明掃描成PDF附件。「該案件最終於2023年8月15日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,我獲准自簽守行為12個月,現已順利完成,不留案底。隨信附上法庭證明文件。」

原則四:具體、懇切地描述報導的傷害
不要只用「影響我的聲譽」這種空泛句子。寫出具體場景:「我是一名鋼琴教師,學生家長在搜尋我名字後看到該報導,導致我失去三個私人學生,收入減少約每月一萬五千元。由於報導並未更新案件最終無罪結果,讀者會誤以為我已定罪。」

原則五:提出明確、可行的解決方案(不要只要求刪除)
提供選擇方案,會讓編輯更容易點頭:

  • 方案A:於原報導文末新增「編按」:「本文報導的案件,最終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,XXX無被定罪。」
  • 方案B:將報導中我的全名改為「X先生/小姐」。
  • 方案C:若貴報政策不容許更動內容,可否請求將該報導從Google搜尋索引中移除(使用noindex標籤)?

原則六:展現你對新聞工作的理解
「我明白法庭線對公眾知情權的堅持,也尊重貴報的編輯自主。我並非要求抹去歷史,而是希望報導能反映完整的司法結果,不致在數位世界對我造成不相稱的長期傷害。」

原則七:留下聯絡方式,並表明願意親自見面
「如貴報需要進一步核實,我願意親身到貴報辦公室提供文件正本。我的電話是XXXX,電郵XXXX。」

3.3 如果媒體回覆拒絕,怎麼辦?

你也許會收到一封標準回信:「本報不更改已發布的準確報導。」不要灰心,這不代表終點。你可以再回一封信,退一步請求「僅在文末加註最終結果」,並強調這符合新聞完整的原則。若仍被拒,保留所有通訊紀錄,這對後續向Google申訴或私隱專員投訴都是有用的證據——證明你已嘗試尋求媒體協助,但被拒絕。


四、向搜尋引擎出擊:Google內容移除的實戰攻略

許多人以為可以直接要求Google刪除任何對自己不利的連結。真相是,Google不是你的名譽保全,它只會在極有限的情況下介入。

4.1 Google會處理哪些內容移除請求?

Google官方的「個人資料移除政策」主要涵蓋以下類型,我特別整理成表格,並標示與我們情況的相關性:

移除原因類型說明是否適用於我們的案例?
遭人肉搜的個人機密資料身份證號碼、銀行帳戶、簽名等若報導意外暴露了你的身份證號碼或地址,可要求移除該部分。
未經同意的偽色情內容Deepfake、報復式色情不相關。
未成年人的不當內容未滿18歲者的圖像若案發時你未成年,報導卻包含可識別的個人資料,可嘗試。
金融或醫療機密病歷、財務資料若報導提及你的精神健康診斷,可申請。
已過時或不準確的內容,對個人構成重大風險這是我們最可能使用的條款!★★★★★ 這是重點。
依法移除法院頒令要求移除當你取得法院命令後,可提交給Google。

我們要聚焦在「已過時或不準確的內容」這一項。Google在歐洲因「被遺忘權」判決而設立此機制,雖說亞太區政策較保守,但並非沒有成功案例。

4.2 如何提出有效的Google移除請求

步驟一:前往 Google 的「移除個人資料」頁面(搜尋此關鍵字即可找到官方表單)。
步驟二:選擇「我要移除 Google 搜尋中出現的個人資料」。
步驟三:在描述中,務必運用以下論述結構,我將它稱為「三層說服框架」:

第一層:說明內容已過時或不再相關
「該報導內容關於一宗發生於2019年的輕微案件,我最終未被定罪。至今已逾5年,該資訊已不再反映我的法律地位或個人品格。我在這段期間並無任何其他違法行為,一直保持良好公民紀錄。」

第二層:闡明內容對個人構成具體而重大的風險
「該報導在我搜尋自己的姓名時排名第一,直接導致我在求職時被拒絕。我任職於金融服務業,根據監管機構要求,相關負面資訊即使不構成案底,也會對我的職業牌照續期造成負面影響。我已附上兩家潛在僱主因該報導而取消面試邀請的電郵截圖(遮蔽對方身份)。」

第三層:提供法律文件佐證
「隨信附上香港司法機構發出的《檢控撤銷證明》以及我的身份證明文件,以核實身份及案件最終結果。」

步驟四:上載所有證明文件。
步驟五:送出後,你將收到一個追蹤編號。Google通常會在數週內回覆。

4.3 Google移除的可能結果

大部分請求會被拒絕,這是現實。Google會回覆:「我們評估後認為該內容並未違反我們的內容政策,建議您與網站擁有者聯絡。」但不要氣餒。你已經留下了申訴紀錄。有時,Google會在「部分情況下」僅移除歐洲地區的搜尋結果(如果你使用歐洲IP搜尋,會看不到),但亞洲區仍存在。這仍是進展。

更務實的作法是:將Google的拒絕信連同你與媒體的溝通紀錄,整合成一份完整的檔案,用於下一步。


五、走進法律領域:私隱權、更正權與案底消除

當媒體溝通與Google申訴都碰壁,你必須認真考慮運用法律賦予的權利。這不代表要興訟,而是以法律作為談判及申請的基礎。

5.1 香港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的武器

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第486章)賦予你「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」的權利。媒體報導是否屬於「個人資料」的處理?這裡有灰色地帶,新聞活動通常有豁免。但條例中的「資料保障原則」第2原則(準確性及保留期間)提到,個人資料必須是準確的,並且保存時間不得超過達致原來目的所需的時間。

你的策略可以是: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,或向媒體發出「更正資料要求通知」。

如何操作:

  1. 以書面向法庭線提出「要求更正不準確的個人資料」,不準確的地方在於:報導指你「被控XXX」,而最終結果是「無罪/撤控」,報導缺乏這關鍵資訊,構成「不準確」或「具誤導性的不完整」。
  2. 若媒體在收到要求後一段時間內沒有回應或拒絕更正,你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。
  3. 私隱專員公署可能進行調解,或發出執行通知,要求媒體加入附註。

筆者曾協助一個個案,當事人正是透過向公署投訴,最終令媒體(非「法庭線」,但同類司法媒體)在原報導末端加入了一行備註:「編按:當事人其後獲撤回控罪。」這短短一行字,已足夠讓他的僱主釋疑。

5.2 申請封存或隱藏法庭紀錄

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這類案件,通常不會在高等法院級別審理,多數在裁判法院完結。裁判法院的判決書未必全部上載至司法機構的網站,但媒體記者可能親自到庭聽審並記錄。

如果你的案件紀錄被收錄在「香港司法機構的法律參考資料系統」(即判案書查詢系統),而該紀錄對你造成困擾,你可以嘗試向法庭申請「隱去姓名」或以「字母代號」取代。

  • 何時可以申請? 通常你在案件審結時便可當庭提出,或事後以書面方式向原審法庭申請。你要證明,公開姓名會對你的復康、工作或家庭帶來不成比例的傷害,遠超公眾知情權。
  • 特殊情況:若案件涉及精神健康問題、未成年人士,或被告是性罪行受害人等,法庭更傾向批准。
  • 成功後:法庭會發出命令,要求報導該案的媒體及法律資料庫修改紀錄。但媒體是否會追溯修改已刊登的文章,仍需溝通。不過,手握法庭命令,你向媒體請求修改時會更有底氣。

5.3 《罪犯自新條例》與「無案底」聲明

很多當事人最關心的一點是:我已經不留案底了,為什麼還要受這篇報導折磨?

根據香港《罪犯自新條例》(第297章),如果你被判刑不超過三個月監禁或罰款不超過一萬元,並且在三年內不再被定罪,你就可以在回答問題時宣稱自己「從未被定罪」。這條例主要針對求職時的刑事紀錄申報,但它不適用於新聞報導。媒體沒有義務因你符合自新條例而刪除舊報導。

不過,你可以運用這條例去說服媒體或Google:既然法律也承認你在一定年期後可被視為無犯罪紀錄,該過時的負面報導繼續高踞搜尋結果,已失去公共利益基礎。這是個有力的論述點。


六、你不能直接刪除,但可以「稀釋」:數位聲譽的長期經營

如果以上所有直接刪除的方法都無法立即見效,別絕望,你還有一片廣闊的戰場:創造足夠多、足夠好的正面內容,把負面報導擠到搜尋結果的第二頁、第三頁,甚至更遠。這是一場SEO(搜尋引擎最佳化)的競賽。

6.1 為什麼「稀釋」是必須接受的現實?

研究顯示,超過90%的使用者不會點擊Google搜尋結果第二頁。如果你的姓名負面報導在第一頁,你失去了90%的機會。如果它在第二頁,傷害大幅降低。如果在第三頁,幾乎等於消失。

目標不是讓文章從網路上消失,而是讓它對你的日常生活失去影響力。這需要時間,但完全可由你掌控。

6.2 建立你的個人正面內容生態系

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多平台的個人內容網絡,以下是一個可行的半年計劃,我用表格呈現:

時間行動項目具體操作預期效果
第1個月建立個人官網或專業簡介頁使用你的全名註冊網域,例如 www.yourname.com。建立一個簡潔的個人品牌頁面,介紹你的專業資歷、作品集、聯絡方式。擁有一個高權重、完全受你控制的頁面,有機會快速排上姓名搜尋結果前列。
第1-2個月建立LinkedIn個人檔案用你的中英文全名建立LinkedIn,完善所有經歷,取得前上司、同事的推薦信。經常更新動態。LinkedIn頁面在Google搜尋權重極高,幾乎必定能排在首頁。
第2-3個月建立Medium/Blog/專欄開設一個與你專業相關的網誌,例如你是鋼琴老師,可寫「成人學鋼琴的五個秘訣」等。每篇結尾署名:「作者:XXX」。每週一篇。你的名字開始與專業內容產生關聯,建立正面聯想。
第3個月在專業平台發表文章投稿至相關行業網站、校友會刊物,或接受小型訪談。獲得高權重網站的反向連結,提升你的名字相關搜尋正面內容的佔比。
持續進行參與公開活動並留下紀錄參與慈善跑、業界研討會、義工服務,並在社交媒體發布照片(可設定公開),讓這些活動報導或照片與你的名字掛鉤。搜尋結果頁面變得多元,不再只有那則負面報導。
第4-6個月申請Wikipedia或行業名錄如果你的專業成就達到門檻,可嘗試建立維基百科頁面。也可申請加入合法的行業專業名錄,如香港鋼琴導師協會網頁。高權重網站再次為你背書。
持續監控設立Google快訊設定你的姓名Google快訊,一旦有新內容出現便立即得知。隨時掌控搜尋結果變化。

6.3 內容策略的注意事項

  • 名字一致性:所有平台使用完全相同的姓名寫法,如「Chan Tai Man, David」。不要一個平台用「David Chan」,另一個用「陳大文」。
  • 內容要真實、自然:不要憑空捏造,那會適得其反。你是在展示你真實的專業面貌。
  • 照片的使用:適度使用專業個人照,這些照片也會出現在Google圖片搜尋中,進一步豐富正面印象。
  • 耐心等待:SEO需要時間,通常是3至6個月才見明顯變化。這段期間,你必須穩定產出內容。

七、特殊情境下的進階處理

7.1 如果你被控時仍是未成年

未成年犯的法庭程序通常不公開,媒體也不應披露可辨識其身份的資料。若報導意外披露了你的年齡、學校甚至姓名,你可以立即向該媒體發出強烈抗議,並將此事告知私隱專員公署及報業評議會。媒體有很大機會迅速修改報導或隱去身份。

7.2 如果報導提及你的精神健康狀況

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的案件,被告有時會呈上精神科報告求情。若報導提及你的精神健康病歷,這屬於敏感的個人資料,你可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要求移除該部分內容,因為這無關公眾知情權,且極度侵犯私隱。

7.3 如果你是被誣告,最終獲無罪釋放

你處於最有利的位置。你的請求不是「刪除負面新聞」,而是「要求完整報導司法公義」。你可以更強烈地向媒體要求一個顯著的更新標題,例如〈鋼琴教師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獲無罪釋放〉。如果媒體拒絕,你甚至可以考慮向報業評議會投訴,或在法律諮詢下向媒體發出開前信,指出其未能報導完整事實可能構成疏忽的誤導。


八、常見問答

問1:法庭線一定會應我的要求刪除報導嗎?
答:不一定。法庭線的新聞原則是紀錄公開司法程序,通常不會刪除整篇報導。但他們可能會考慮增加更新備註,或在少數特殊情況下以字母替代姓名。關鍵在於你的請求是否合理、有證據支持。

問2:如果報導內容有輕微錯誤(例如將我的年齡寫錯),能否要求整篇刪除?
答:很難要求整篇刪除,但你可以要求更正錯誤。更正後報導依然存在,但至少內容是準確的。這也為你後續申訴鋪路:你已證明媒體有錯誤。

問3:我已經把案件資料用「歐盟被遺忘權」向Google申請,為何亞洲還是看得到?
答:歐洲法院的「被遺忘權」判決目前只強制適用於歐盟地區。Google的做法是,對於非歐盟地區的用戶,它會衡量當地法律與政策。亞洲多數地區對此持保守態度,所以你會發現用歐洲IP搜尋看不到,但香港IP仍看到。我們需依靠本地法律及內容稀釋策略。

問4:我能不能付錢給一些「聲譽管理公司」幫我刪除新聞?
答:必須極度謹慎。市場上有些公司聲稱可以「黑客式」刪除或利用關係刪除,這可能是違法的(例如賄賂、入侵伺服器),也可能只是SEO壓制服務收天價。選擇時務必了解他們的操作方法是否合法透明,否則你可能賠了金錢又觸犯法律。務實的SEO內容行銷才是正途。

問5:自簽守行為完成的紀錄,是否等於沒有案底?媒體報導還有效嗎?
答:自簽守行為不留案底,但紀錄會在警方系統保存一段時間。媒體對案件的報導是獨立的歷史事實,它不會因為你的法律紀錄變乾淨而自動消失。你得主動採取行動。

問6:我可否控告媒體誹謗?
答:如前所述,媒體如實報導公開法庭程序,享有絕對特權。除非你能證明報導是惡意捏造、偏離法庭事實,否則誹謗訴訟幾乎不可能成功,只會浪費金錢並惹來更多報導。

問7:我應不應該在見工時主動提及這篇報導?
答:取決於你的行業與公司背景審查的程度。如果該職位需要申報刑事紀錄或進行嚴謹背景查核,而你的案件最終無罪,你可以準備一個簡短、坦誠的解釋:「我曾在某年被拘捕,但最終控方撤銷控罪,沒有案底。網絡上有一篇當時的報導,並不反映最終結果。我樂意提供法庭文件。」這樣能展示你的坦誠與責任感。對不需審查的職位,如報導不在首頁,無須主動提起。

問8:幾年過去,報導仍然高踞搜尋第一,是不是SEO沒效?
答:SEO絕對有效,但需要你真正投入內容經營。如果你只是開了一個LinkedIn帳戶卻沒任何活動,它很難超越那篇存在多年、有反向連結的新聞報導。你必須把它當作一場長期的個人品牌工程。

問9:我可否要求法庭線將我的報導設定為「不被搜尋引擎索引」?
答:技術上可行(在網頁代碼加入 noindex 標籤),但媒體極少會為單一報導這樣做,因為這會損害其網站整體的搜尋流量。你可作為一個協商選項提出,成功的可能性不高,但值得一試。

問10:我收到法庭線回信說考慮後決定不更改,我能怎樣回應?
答:不要發怒。禮貌回信,表示尊重決定,但請他們將你的請求及證明文件存入該報導的內部備註檔案,以便日後若有編輯政策檢討時可作參考。同時重申你願意在任何時候提供更新資訊。這保持了對話窗口,也為你日後的行動留下記錄。

問11:如果負面新聞是在Facebook群組、論壇被轉載,處理方式一樣嗎?
答:略有不同。你可以向平台(如Facebook)檢舉,指出該帖文包含不準確或過時的個人資料,或侵犯私隱。平台有內部機制,但效率參差。同時,你仍要用SEO稀釋策略,因為論壇帖文也可能佔據搜尋結果。


九、最後的忠告:這不是一場與媒體的戰爭

處理這類問題多年,我觀察到最大的阻礙往往不是媒體的頑固,也不是Google的演算法,而是當事人自己的焦躁與錯誤期待。不少人浪費了大量金錢在法律威脅信件上,卻不願花時間寫一封真誠的請求信;或渴望一夜之間讓新聞消失,而不願踏實地建立一個個人網站。

你要對抗的,其實是一個「不完整的數位敘事」。那則報導像一本書被撕去最後一頁,而你的任務,就是用補充文件、更新備註、正面內容,把那遺失的一頁重新釘回去,讓所有看到的人能夠讀到完整的你——一個曾經犯錯(或僅是被誤解),但已走過程序、繼續努力生活的普通人。

這條路很長,可能需要六個月、一年,甚至更久。但每當你發出一封理性溝通信件,每當你上載一篇專業文章,你都在重新掌控自己的數位身分。那是一種腳踏實地的釋放。


附錄:給媒體的請求信範本(可自由編輯使用)

主旨:請求更新報導——案件編號ESS 12345/2022,當事人陳小明

致「法庭線」編輯團隊:

您好,我是陳小明,是貴報於2022年6月15日刊登〈銷售員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〉一文中的當事人。我寫這封信,是希望貴報能夠考慮更新該報導,以反映案件的最終結果。

該案件於2022年8月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結,我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,自簽守行為12個月,現已完成,不留案底。隨信附上法庭的相關文件證明。

該報導至今在Google搜尋我的全名時仍排在第一頁,但並無提及案件已獲撤控。過去一年,我多次在求職面試中因這篇報導而遭受歧視,即使我解釋案件結果,招聘方往往在第一關便將我淘汰。我目前已失業四個月,精神壓力巨大。

我完全理解並尊重法庭線報導公開司法程序的重要性,我不要求刪除該報導。我只懇請貴報考慮以下其中一項安排:

  1. 在文末加入編按,簡短說明案件最終獲撤銷控罪,我沒有被定罪。
  2. 將我的全名以「陳先生」取代。

如需要,我樂意親身到貴報提供正本文件核實,或補充任何需要的資料。我的電話是9123 4567,電郵是[email protected]。

感謝您耐心閱讀這封信,我期待您的回覆。

陳小明 敬上
2026年7月6日


作者簡介

陳志偉,香港執業律師(非訴訟範疇),後轉任數位聲譽管理顧問,專注於協助個人及中小企處理網絡負面內容與私隱危機。過去十年處理超過四百宗網路聲譽個案,深明香港獨特的媒體生態與司法界面的複雜性。他不相信「洗底」的魔法,只相信合法、透明、一步步拿回主導權的過程。閒時喜歡研究資訊法律與社會倫理的交疊,篤信每個人都有重新開始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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