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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月
香港法庭線負面新聞刪除與歐洲GDPR「被遺忘權」:一套完整的比較法研究與實務應用手冊
前言:當一則法庭新聞成為跟隨你一生的「數位刺青」
2014年5月,歐洲法院(CJEU)在 Google Spain 案(案號 C-131/12)作出劃時代裁決,確認資料當事人有權要求搜索引擎將其姓名搜尋結果中「過時、不相關或過度」的個人資料連結移除——這就是震動全球的「被遺忘權」(Right to be Forgotten)。該案原告馬里奧·科斯特哈(Mario Costeja González)當年希望移除的,正是一則刊登在報紙電子版的法院公告:1998年他的物業因欠繳社會保險費而遭強制拍賣。換言之,「被遺忘權」的誕生場景,恰恰就是法庭新聞與司法資訊的網絡留存問題。
而在香港,一個沒有成文「被遺忘權」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,數以萬計曾經出庭、被起訴、被定罪或牽涉民事糾紛的市民,面對的是完全不同的處境:他們的姓名、年齡、職業、案情細節,經由「法庭線」等新聞平台的報導後,被搜索引擎永久索引,成為一按即得的公開紀錄。無論案件大小、距離事發多少年、當事人是否早已改過自新,這些資訊都不會自動消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