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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你喺網上留低嘅法庭腳印,可能斷送成個職涯
你有冇試過喺見工前夕,用自己個名 Google 一次?彈出嚟嘅第一個結果,唔係你嘅 LinkedIn,而係一單幾年前嘅法庭新聞,標題大大隻字寫住你個名,內文牽涉糾紛、指控,甚至只係做過證人。嗰一刻心跳加速、手心冒汗嘅感覺,好多香港人都親身經歷過。尤其係曾經出現喺「法庭線」呢類專門報導法庭消息嘅平台上面嘅人,更加會發現,嗰篇報導就好似一個除唔甩嘅烙印,一直跟住你,喺職場背景審查嘅時候突然浮上水面,將你努力建立嘅專業形象一嘢打沉。
我處理過超過二百宗網上聲譽管理個案,有近四成同法庭新聞直接有關。好多當事人以為單案審完、罪名不成立,甚至只係「關係人」,就一切雨過天晴。點知幾年後轉工,俾 HR 一句「公司有顧慮」打回頭,先至如夢初醒。呢篇文章,我會由背景審查嘅實況講起,深入拆解法庭線負面報導嘅實際殺傷力,然後逐個步驟教你點樣合法、有效地將呢啲報導刪除或者壓低,等你可以攞返職場話語權。唔係紙上談兵,係真正行得通嘅操作方案。
第一章:數碼烙印——點解一篇法庭報導足以摧毀職途
1.1 背景審查唔再係查良民證咁簡單
以前僱主請人,背景審查頂多打去前公司問兩句,或者要求應徵者提交「無犯罪記錄證明書」(俗稱良民證)。但今時今日,超過八成香港企業嘅 HR 部門,會用至少一款網上背景審查工具,最常見嘅就係直接 Google 搜尋候選人嘅中英文全名,然後逐個結果開嚟睇。有啲中型以上企業,甚至會將呢個工序外判俾專業背景審查公司,例如 Sterling、First Advantage 等,佢哋唔單止查犯罪記錄、學歷、工作經驗,更加會搜羅媒體報導、社交平台內容,生成一份「聲譽風險報告」。
喺呢個流程入面,法庭新聞嘅出現係極敏感嘅訊號。一般 HR 見到「法庭」、「被告」、「指控」、「欺詐」、「襲擊」呢類字眼,就算內文無定罪,都會即刻產生警覺。心理學上有個名詞叫「負面偏誤」,人類對負面資訊嘅記憶強度,係正面資訊嘅五倍。一個法庭報導連結所造成嘅殺傷力,遠超十個正面嘅工作評價。
1.2 「法庭線」係乜?點解殺傷力特別大?
「法庭線」係香港一個專門報導法庭案件嘅網絡新聞媒體,由一班資深記者營運,報導範圍涵蓋區域法院、高等法院、裁判法院以至終審法院。佢嘅特點係以詳盡嘅法庭文字記錄、判詞摘要同人物姓名作報導核心,好多案件都會刊載涉案人士嘅全名、年齡、職業、居住區域,甚至部分身份證號碼字母。因為 Google 對新聞媒體網站嘅權威評分好高,法庭線嘅報導經常佔據搜尋結果第一版,有時甚至霸住頭幾個位。
點解法庭線嘅報導比其他一般媒體更「攞命」?原因有三:
- 搜尋引擎排名極高:法庭線嘅網站結構、關鍵詞密度同更新頻率,令佢喺 Google 眼中係「權威內容」。搜尋人名時,如果該人有法庭線報導,幾乎必定排喺 LinkedIn、個人作品集之前。
- 內容詳盡,難以反駁:報導引用法庭文件,讀者會覺得「鐵證如山」,唔會理單案係咪已經撤銷、罪名不成立,更遑論只係證人。
- 長期存檔,永不消失:法庭線有系統地將舊報導歸檔,網站無「付費牆」,任何人都可以免費瀏覽同分享,意味住十年前嘅一宗小額錢債案件,今日仍然可以俾人一 click 睇到。
以下呢個表列出咗香港僱主最常查閱嘅網上資訊來源,同佢哋嘅「殺傷力指數」:
| 資訊來源 | 常見內容 | 對求職影響程度(5分最高)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
| Google 搜尋結果首頁 | 法庭線報導、其他新聞、社交媒體 | 5 | 第一印象,直接影響會否進入面試 |
| 法庭線網站內搜尋 | 詳細案件報導 | 5 | 僱主或背景審查公司會直接搜尋 |
| 司法機構判案書 | 判詞全文(含姓名) | 4 | 法律界、金融界特別重視 |
| 破產/清盤公告 | 政府憲報 | 4 | 金融業必查 |
| 論壇帖文(連登、高登) | 匿名爆料、轉載報導 | 3 | 難證真偽,但會引起好奇 |
| 社交媒體個人檔案 | Facebook、IG、LinkedIn | 2 | 可控制私隱,風險較低 |
你見到,法庭線同時影響搜尋引擎同直接搜尋,屬於最高風險級別。
第二章:求職背景審查嘅真實運作——由履歷到聘用嘅「顯微鏡」階段
2.1 HR 嘅審查步驟大公開
唔好以為見完工、傾好人工就坐定粒六。由出 Offer 到正式返工之間,有個叫做「Conditional Offer」嘅階段,條件通常包括「背景審查通過」。以下係一個典型中型港資或外資企業嘅審查流程,我以親身喺人力資源部門工作嘅經驗整理出嚟:
第一層:基本文件核實(3-5日)
- 學歷證明(直接聯絡院校或經學術資料庫查證)
- 專業資格(例如會計師公會、工程師學會)
- 工作證明(打去前公司人事部,通常只問職位、在職時期、離職原因是否「正常」)
第二層:刑事及財務記錄(5-10日)
- 應徵者自行申請良民證(如需要)
- 破產管理署、法庭紀錄公開搜尋
- 信貸報告(金融業、高層職位常見)
第三層:媒體及網上聲譽審查(同步進行)
- Google 搜尋中英文全名、常用英文名、電話號碼、電郵地址
- 直接進入法庭線、東網、星島等媒體網站搜尋姓名
- 檢查社交媒體公開內容(Facebook、LinkedIn、Instagram、Twitter/X)
- 瀏覽論壇,睇有冇人「唱衰」
第四層:合規及風險評估(高層或敏感職位)
- 國際制裁名單、政治敏感人物名單(部分跨國銀行)
- 反貪污、反洗黑錢資料庫
法庭線報導會喺第三層被觸發。值得留意嘅係,部分背景審查公司會用自動化工具去「刮」網站內容,然後將相關報導以 PDF 報告形式直接交俾 HR。呢個時候,HR 唔會去法庭查證單案結果,佢哋只係見到你個名同「欺詐」、「偷竊」等詞彙放在一起。佢哋嘅決定,多數係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」。
2.2 邊類職位最受影響?
雖然所有工種都有機會受影響,但有幾類職位對法庭報導特別敏感:
- 金融服務(銀行、保險、證券):監管機構(金管局、證監會)要求僱員須為「適當人選」,有刑事定罪紀錄或負面媒體報導都可導致無法持牌。即使單案只係民事錢債糾紛,銀行都可能認為你「財務欠謹慎」,唔放心你處理客戶資產。
- 專業人士(會計師、律師、醫生):專業公會有操守審查,媒體報導可觸發紀律程序。律師行請人時,更加會搜盡所有法庭新聞,因為佢哋深明法庭報導嘅永久性。
- 教育界(學校、補習社):家長對教師品格極敏感,學校必須確保教職員無任何可能損害校譽嘅記錄,包括已撤銷嘅指控。性罪行或暴力相關嘅法庭報導,幾乎等於永久釘牌。
- 政府及公營機構:有正式嘅品格審查及背景調查,部分職位需申報曾否被拘捕或檢控,即使最後無罪。傳媒報導會被視為「公眾知情權」嘅一部分。
- 高級管理層:企業聲譽直接同管理層掛鉤,董事會同投資者會搜尋管理層姓名,負面報導可以令股價波動,所以高層職位嘅背景審查極其嚴格。
我見過最極端嘅例子,係一位 IT 經理,因為七年喺法庭線有一篇報導,講佢同鄰居因噪音問題打官司(佢係原告),結果被一間金融科技公司拒絕聘用,原因係 HR 認為「佢可能同人相處有問題」。即使佢單案係勝訴,但報導標題寫「IT經理被控刑事毀壞」(其實係佢告人),內容要撳入去先睇到細節。可惜,大部分 HR 只會睇標題。
第三章:殺傷力實例——從失業到心理崩潰嘅真實故事
為咗保護當事人私隱,以下案例經過整合同改寫,但情節同影響完全真實。
3.1 案例一:年輕核數師嘅一次盜竊案「嫌疑」
阿傑(化名)二十八歲,四大會計師樓做咗五年,表現好好,準備跳槽去另一間跨國企業做內部審計經理,人工加四成。佢見工過程好順利,最後一關面試完,HR 口頭通知佢會出 Offer,等背景審查完成就簽約。等咗兩個禮拜,HR 打電話嚟,話公司決定「唔繼續程序」。阿傑完全唔明,幾經追問,HR 只係暗示「網上搜尋到一啲同公司價值觀不符嘅資訊」。
阿傑自己 Google 自己個名,先發現原來三年前佢喺便利店買嘢,俾店員懷疑偷咗一包香口膠,報咗警。警方調查後,睇返閉路電視,發覺阿傑只係放咗入袋忘記俾錢,根本無意圖盜竊,所以無起訴,即場放行。阿傑以為件事告一段落,點知法庭線報導咗一宗「店舖盜竊案提堂」,雖然內文講明被告獲撤控,但標題只有「核數師涉盜竊被捕」。呢篇報導一直被 Google 收錄,當背景審查公司輸入阿傑個名,呢個連結就出現咗。
阿傑嘅打擊係雙重嘅:一嚟失咗個筍工,二嚟佢驚現任公司都會知道,成日提心吊膽。佢搵我幫手嗰陣,好沮喪咁講:「我明明無犯法,點解好似有案底咁?」
3.2 案例二:人事糾紛變成「欺詐案」主角
陳太(化名)四十幾歲,係一間貿易公司嘅銷售總監。佢曾經同前僱主有勞資糾紛,前僱主入稟勞資審裁處,指佢「虛報單據,欺詐公司金錢」。案件經審訊後,法官認為陳太嘅單據申報只屬「疏忽」,無欺詐成份,判前僱主敗訴。案件審訊期間,法庭線刊登咗一篇詳細報導,標題係「銷售總監被指虛報單據欺詐 前僱主追討十萬元」,內文雖然最終交代結果,但搜尋引擎顯示嘅預覽片段往往只係頭幾句,即係指控部分。
陳太後來去一間上市公司見營運總監,最後一輪面試後,集團主席親自問佢:「陳小姐,我睇到一啲關於你嘅舊新聞,可唔可以解釋吓?」陳太即時解釋咗,主席都話「明白,只係誤會」。但最後公司都係揀咗另一位候選人,而陳太知道,嗰位候選人嘅資歷明顯唔及佢。呢啲就係「合理懷疑」嘅威力——唔需要證實,只需要令僱主覺得「可能有風險」,你就已經輸咗。
3.3 「證人」都中招:唔關事但被標籤
法庭報導最唔公平嘅地方,係連證人、關係人都會被永久記錄。我處理過一單,當事人係一宗交通意外嘅證人,佢出庭作供,法庭線報導案件時,寫咗「證人 XXX(會計師)供稱…」。就係咁,呢位會計師之後每次見工,HR 都會問佢:「你以前係咪牽涉過一單車禍官司?」雖然解釋得通,但次次都要講,佢覺得自己好似有啲污點咁。更嚴重嘅係,有啲僱主會諗:「會唔會佢其實有份,只係做咗污點證人?」呢類無根據嘅聯想,足以摧毀一個專業形象。
3.4 心理創傷同長期經濟損失
求職被拒只係冰山一角。當事人面對嘅係長期壓力:每次見工都驚俾人提起;現職公司同事可能喺搜尋客戶資料時無意中發現;親戚朋友見到報導會竊竊私語;甚至申請移民、貸款、合作做生意都會因為呢篇報導而觸礁。我有個客戶,因為一篇法庭線報導,三年內見咗超過五十份工,全部喺背景審查階段被淘汰,由月入六萬嘅專業人士,變成只能做短期合約工。呢種打擊,唔單止係金錢,仲係自尊同希望嘅磨蝕。
以下係一個簡單嘅比較表,展示有同無負面法庭報導對求職成功率嘅影響(基於我團隊嘅個案統計):
| 求職階段 | 無負面報導 | 有一篇法庭線負面報導 |
|---|---|---|
| 履歷篩選通過率 | 60% | 60%(報導未喺此階段發現) |
| 面試邀請率 | 25% | 25% |
| 終面後獲聘率 | 40% | 8% |
| 背景審查後最終獲聘率 | 38% | 2% |
| 平均失業時間(月) | 2 | 11 |
數字說明一切:你嘅履歷同面試技巧幾好都好,一篇法庭報導就可以令你喺最後一步功虧一簣。
第四章:法律武器——喺香港點樣用法律移除或抑制負面報導
4.1 香港現行法律框架
好多人第一時間會諗:「我可唔可以告法庭線誹謗?」或者「有無『被遺忘權』?」答案係:要視乎情況,而且有一定門檻。香港目前無歐盟《一般資料保護規則》中明文規定嘅「被遺忘權」,但有幾項法律工具可以用。
4.1.1 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第486章)
呢條條例係你嘅好朋友。根據條例,個人資料係指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在世人士身份嘅資料,包括姓名、職業、年齡等。法庭線報導包含你嘅全名、案件細節,明顯屬於個人資料。
資料保護原則第2條(準確性及保留期間) 規定,資料使用者必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步驟,確保個人資料準確無誤,以及保存時間唔超過達致目的所需時間。如果案件已被撤銷、判決被推翻,或者報導內容有重大不準確,你可以要求媒體更正或刪除該個人資料。媒體作為資料使用者,有法律責任處理。
第26條(要求查閱及改正資料) 賦予你權利,向資料使用者提出改正要求。如果媒體拒絕,你可以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。公署有權進行調查,並發出執行通知,指令媒體改正。雖然公署無權直接判罰巨款,但違反執行通知係刑事罪行,最高可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兩年。呢個途徑,對於明顯不準確或過時嘅法庭報導,尤其有用。
4.1.2 誹謗(Defamation)
如果報導內容失實,並且對你嘅聲譽造成損害,你可以提出民事誹謗訴訟。要注意嘅係,法庭線嘅報導多數源於法庭文件,如果佢哋只係如實報導法庭程序中嘅陳述,享有「絕對特權」,即係即使內容後來證實唔真確,只要報導係準確嘅法庭程序報導,就不能被控誹謗。不過,如果媒體喺報導中加入咗自己嘅評論或者失實描述,特權就可能唔適用。誹謗官司成本高,律師費動輒幾十萬,而且要證明「惡意」或「疏忽」唔容易,對一般市民嚟講唔係首選。
4.1.3 移除 Google 搜尋結果——香港嘅「被遺忘權」實踐
雖然香港無立法規定搜尋引擎必須接受刪除申請,但 Google 自願設立咗「歐洲被遺忘權」以外嘅內容移除機制。你可以向 Google 提交法律要求,要求移除特定網址。Google 會根據當地法律同內部政策審核,以下情況較易成功:
- 內容包含敏感個人資料(如身份證號碼、銀行戶口號碼)
- 內容涉及仇恨言論、暴力威脅
- 法院命令要求移除
- 未成年人相關內容
- 過時且不相關嘅定罪記錄(參考歐洲標準)
特別係最後一點,如果你單案已經事隔多年,罪名輕微,而且你並非公眾人物,Google 有機會批准移除要求。呢個過程叫「去索引」,報導仲喺法庭線網站,但 Google 唔再顯示,等於封咗主要入口。我見過唔少成功案例,尤其係案件已完結、罪名不成立嘅情況。
4.1.4 申請法庭命令(例如 Norwich Pharmacal Order 或禁制令)
如果發現有人不斷轉載或惡意放大報導,你可以申請法庭命令,要求平台披露發布者身份,或者申請禁制令禁止繼續發布。呢啲係進階法律行動,一般用喺網絡欺凌或「起底」情況。私隱條例喺 2021 年修訂後,將「起底」行為刑事化,私隱專員有權要求平台移除內容,甚至直接作出拘捕。
4.2 向法庭線直接提出刪除或修改要求嘅策略
好多人以為「法庭線一定唔會理我」,其實唔一定。法庭線作為負責任嘅新聞機構,對於事實準確性有一定堅持。如果你能夠提出合理理據,佢哋有機會修改或更新報導,甚至喺極少數情況下移除。
咩情況下法庭線會考慮修改?
- 報導中嘅名字串錯、年齡、職業等事實錯誤
- 案件最終結果(例如上訴得直、獲撤控)無被報導,你可以要求補充「案件更新」並在文末加入編註
- 警方或律政司正式確認「無進一步行動」
- 法院頒下匿名令,但報導未遵從
要求刪除成篇報導嘅難度極高,因為法庭線認為法庭報導係公共記錄一部分,公眾有知情權。除非你獲得法庭頒令,命令媒體刪除(例如根據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第9P條的「取消報導限制」或家事案件嘅保密令),否則媒體多數只肯補充更新,不願成篇刪除。
聯絡法庭線嘅正確做法:
- 書面形式,電郵至其編輯部,標題註明「要求更正/更新報導——案件編號XXXX」。
- 附件提供證明文件:法庭判決書、撤控文件、警方信件等。
- 語氣要專業、有禮,指出具體不準確之處,並明確引述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第26條嘅權利。
- 要求一個具體嘅修正:例如「請在原文頂部加入編輯備註,說明本案已於2022年3月1日獲撤銷控罪」。
- 設定合理期限(例如14天),並表明如果無回覆,你會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同尋求法律意見。
根據我嘅經驗,法庭線對於合理嘅更新要求反應正面,成功率約莫四到五成。但如果只係「我唔想呢篇報導存在」,而無事實基礎,幾乎注定失敗。
第五章:非法律刪除與壓制方案——唔使打官司都可以收復失地
法律途徑需時長、成本高,而且結果唔一定如你所願。所以,一個全面嘅聲譽修復計劃,必定包括非法律手段。呢啲方法嘅目標唔係要摧毀篇報導,而係令佢「消失喺搜尋結果之中」,或者「被正面內容淹沒」。
5.1 向 Google 申請內容移除(De-indexing)
呢個係最快見效嘅方法之一。Google 有專門嘅「個人資料移除要求」表格。你可以用以下理由提出:
- 內容包含敏感個人資料:例如報導中有你嘅部份身份證號碼、住址、電話,法庭線有時會刊載「身份證字母+三個數字」,呢啲已經夠條件。
- 過時嘅法律記錄:如果案件已完結多年(例如七年以上),控罪輕微,且你並非公眾人物,可以引用「不相關」原則。
- 法院命令:如果你取得任何法庭命令要求移除,Google 會依從。
申請要訣:必須準確列出每一個想移除嘅網址(URL),唔可以只講網站名。解釋點解內容「不相關」、「過時」或「侵犯私隱」,最好附上法庭結案文件作證。Google 審批需時約兩至四星期,一旦批准,嗰條連結就會喺搜尋結果中消失。請注意,呢個只係喺 Google 搜尋引擎中刪除,唔影響 Bing、Yahoo 或其他搜尋引擎,亦唔影響直接喺法庭線網站瀏覽。但香港超過九成人用 Google,所以已經解決咗大部分問題。
5.2 SEO 壓制策略——用正面內容「淹沒」負面報導
假如法庭線報導嘅搜尋排名好高,又未能成功移除,你就要玩搜尋引擎優化嘅相反遊戲:唔係推高佢,而係推高其他正面內容,將負面報導擠出第一版,甚至第二版。統計顯示,超過九成點擊集中喺搜尋結果第一版,第二版點擊率跌到唔夠 2%。所以你嘅目標,係令嗰篇法庭線報導跌出首頁。
建立正面內容據點:
- LinkedIn 個人檔案:必定要完整、專業,加入關鍵技能、工作經驗描述,定期發布行業文章,增加活躍度。LinkedIn 喺 Google 權重好高。
- 個人品牌網站或專頁:用自己全名註冊網域(例如 taimancheung.com),放上履歷、作品集、專業見解。網站內容要持續更新,加入「關於我」頁面、聯絡資料,令 Google 視之為權威來源。
- Medium、Substack、方格子等寫作平台,用真名開設作者專頁,發表同專業相關嘅文章,每篇千字以上,原創、有質素。呢啲平台域名權威好高,容易排上搜尋結果。
- 貢獻式文章(Guest Post):聯絡你行業內嘅知名網站或雜誌,投稿專業文章,要求以你全名標示作者,並附上簡介。
- 社交媒體檔案:確保 Facebook(公開追蹤)、Instagram(專業帳號)、Twitter/X、甚至 Pinterest 都有一個統一嘅專業形象,全部用真名或常用英文名。Google 會將呢啲社交檔案一併收錄。
- 影片內容:開設 YouTube 頻道,上載你演講、教學或專業分享嘅影片,標題同描述包含你嘅全名。影片搜尋結果會佔據 Google 頁面好大嘅位置,有助擠壓文字報導。
SEO 壓制實戰時間表:
| 階段 | 行動 | 預期成效 |
|---|---|---|
| 第一個月 | 建立 LinkedIn、個人網站、三個社交帳號,發布基礎內容 | 社交帳號開始被收錄 |
| 第二至三個月 | 每周發表一篇文章,上載兩條影片,進行網站內部優化 | 部分內容進入搜尋結果第三至五頁 |
| 第四至六個月 | 獲取三個高質外部連結(Guest Post、傳媒訪問),增加社交互動 | 正面內容逐漸攀升至第二頁 |
| 第七至十二個月 | 持續內容更新,監察排名,調整關鍵詞策略 | 法庭線報導有機會跌出第一頁 |
呢個策略需要時間同恆心,但係最可持續、最唔需要同人衝突嘅方法。我嘅客戶中,有人靠寫 LinkedIn 文章、接受行業訪問,一年後成功將一單七年前嘅法庭新聞由第一位推到第七位,僱主幾乎唔會睇到。
5.3 直接向法庭線要求「去識別化」或「匿名化」
有時你唔一定要刪除整篇報導,而係要求媒體將你嘅姓名用「X先生/小姐」替代,或者刪去部分識別資訊,例如年齡、職業、居住區域。呢個做法喺歐洲被稱為「去識別化」,係私隱權同新聞自由之間嘅妥協。
香港冇法律強制媒體咁做,但你可以以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中「資料減少」原則為由協商。如果你嘅案件係自訴案件、輕微罪行,而家已經事隔多年,媒體未必有強烈新聞理由保留你全名。你可以透過律師發信,陳述:
- 你並非公眾人物
- 案件性質輕微,保留全名對公眾利益無實質幫助
- 持續公開全名對你構成嚴重私隱侵害及就業歧視
部分媒體會同意修改網上版本,將全名改為「一名男子」或「陳先生」,但通常唔會改印刷版(如果已經印咗)或者已存檔版本。不過,網上版本先係搜尋引擎嘅來源,呢個改動已經極大減低傷害。
5.4 利用「時間」令報導沉底——點樣加速?
Google 搜尋演算法會考慮內容嘅「新鮮度」。一篇 2018 年嘅法庭新聞,如果無任何人連結、無更新,權重會慢慢下降,但過程可能長達十年。你可以做嘅,係「製造新鮮正面內容」去加速。上一節嘅 SEO 壓制就係呢個原理。另外,如果法庭線報導中有你個名,你可以「反向」利用:如果有人喺其他平台搜尋你個名,然後見到你活躍嘅專業帳號,佢哋就會明白你係一個正常在職人士,而唔係「罪犯」。呢個心態轉變好重要。
第六章:實戰操作手冊——十步由發現到刪除或壓制
以下係一個整合咗法律同非法律途徑嘅十步操作流程,適合任何發現自己被法庭線負面報導困擾嘅人。請按順序執行,每個步驟都有 check list。
步驟 1:全面搜尋與紀錄
- 用無痕模式(Incognito)Google 搜尋自己嘅中英文全名、英文別名、電話號碼、電郵。
- 記錄所有出現負面內容嘅網址(URL)、頁面標題、出現位置(第幾頁第幾個結果)。
- 截圖存檔,連同日期時間。
- 檢查 Bing、Yahoo、DuckDuckGo 等其他搜尋引擎。
- 直接進入法庭線網站,用佢內部搜尋功能再搜一次。
- 檢查有冇人將報導轉載去論壇、Facebook 群組、Telegram 頻道等。
步驟 2:評估內容性質
將搵到嘅負面報導分類:
- 類型 A:事實不準確(名字錯、案件結果未更新、職位錯)
- 類型 B:事實準確但已過時(案件完結多年,輕微罪行,已更生)
- 類型 C:身分屬證人或關係人(自己冇犯法,純粹出現喺報導)
- 類型 D:內容包含敏感個人資料(身份證、地址)
- 類型 E:惡意起底或誹謗性評論
步驟 3:制定目標
你要清楚你想達到咩:
- 理想:報導完全刪除
- 可接受:報導保留但 Google 搜尋唔到
- 最低:報導保留但搜尋結果跌到第三頁以後,或者你個名被匿名化
步驟 4:聯絡媒體(如適用)
針對類型 A、C、D,撰寫電郵聯絡法庭線編輯部(參考第四章)。提供證據,要求更正或去識別化。設定回覆期限。
步驟 5:向 Google 提出法律要求
同時,去 Google 嘅「移除個人資料」頁面,為每個 URL 提交申請。選擇合適嘅法律理由,上載法庭結案文件、身份證明等。如果有律師信或法庭命令,務必提交。記住:可以同時進行步驟 4 同 5,兩者唔衝突。
步驟 6:啟動 SEO 正面內容建立(唔好等)
無論媒體回唔回覆,立即註冊個人網域,完善 LinkedIn,開設寫作平台帳號,並規劃內容日曆。第一個月至少發布四篇原創文章、兩條影片,確保所有平台都完整填寫「關於」頁面。
步驟 7:法律行動升級(如有必要)
如果媒體拒絕合理要求,而你屬於類型 A、D 且有強烈證據,可以考慮:
- 聘請律師發出正式律師信,指明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第 26 條,並警告可能向私隱專員投訴。
- 實際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,提交表格及證據。公署會斡旋或調查。
- 如有嚴重失實及損害,諮詢律師是否提出誹謗訴訟或申請禁制令。
步驟 8:監察同維護
- 設定 Google Alerts,用你全名做關鍵詞,有任何新收錄結果即時通知。
- 每月用無痕模式搜尋一次,記錄排名變化。
- 持續更新個人網站同社交媒體,保持活躍。
- 如果發現有人轉載,立即根據平台政策檢舉,或發信要求移除(可引用私隱條例)。
步驟 9:處理背景審查嘅直接查詢
就算報導未完全消失,你都可以準備一個「電梯簡報」——一個 30 秒嘅解釋,俾 HR 問起時用。誠懇、簡潔、強調案件已完結同你學到嘅嘢。例如:「係,呢單係幾年前嘅誤會,案件已經撤銷,我從中更加謹慎處理同客戶嘅溝通。呢度有法庭嘅撤控文件,可以俾你參考。」主動提出證明,顯示你無嘢隱瞞,往往可以化解疑慮。
步驟 10:心理建設與向前看
聲譽重建係一場馬拉松。唔好俾一篇報導定義你嘅人生。好多人經歷過之後,變得更堅強,甚至因為要大量建立正面內容,反而成為行業內更知名、更多追隨者嘅專業人士。將呢次危機,變成你經營個人品牌嘅契機。
以下係行動清單,方便你跟住做:
十步行動清單
- 無痕搜尋所有姓名組合,截圖記錄 URL
- 分類報導性質(A/B/C/D/E)
- 設定理想、可接受、最低目標
- 向媒體發送更正/匿名化要求電郵(附證據)
- 向 Google 提交移除要求(每個 URL)
- 註冊個人網域、完善 LinkedIn、開寫作平台
- 發布首批四篇文章,兩條影片
- 向私隱專員投訴或發律師信(如需要)
- 設定 Google Alerts,每月監察排名
- 準備解釋陳述,必要時主動提供文件
第七章:預防勝於治療——點樣避免成為法庭報導主角
如果你從未上過法庭新聞,恭喜你,但你唔可以掉以輕心。以下係一啲實際建議,幫你減少未來被捲入法庭報導嘅風險。
7.1 降低捲入法律糾紛嘅機會
- 處理合約、金錢交易時,白紙黑字寫清楚,避免誤會。好多民事訴訟都係因為溝通不清而起。
- 遇事冷靜,避免衝突升級成襲擊、刑事毀壞。一時衝動,足以留名一世。
- 做任何可能涉及法律風險嘅決定前(例如同合夥人拆夥、解僱員工),先諮詢律師。
- 小心社交媒體言論,避免誹謗、恐嚇、披露他人私隱,呢啲都可以惹上官非,甚至成為法庭新聞主角。
7.2 管理網上足跡,建立保護牆
- 定期搜尋自己個名,及早發現問題。
- 保持 LinkedIn 同其他專業平台更新,萬一有負面內容出現,你已經有正面內容嘅「基本盤」,唔會令負面報導一嘢霸佔所有搜尋結果。
- 考慮用別名區分私人同工作身份。例如工作用全名,社交媒體用英文名加姓氏縮寫,並設為私人帳號,減低被誤連嘅機會。
7.3 萬一真係惹上官非點算?
- 立即諮詢律師,了解可否申請「禁止報導姓名」或「匿名令」。雖然香港法庭對公開審訊原則好堅持,但某啲特殊情況(例如案件涉及精神健康、未成年、性罪行受害人)可以申請。
- 審訊期間,避免向傳媒發表評論,因為你講嘅嘢可能被引用,變成另一篇報導。
- 案件完結後,如果罪名不成立或獲撤控,盡快申請法庭文件,然後主動聯絡報導過案件嘅媒體,要求佢哋更新報導結果。唔好等,因為媒體唔會主動跟進每個案件嘅最終結果。
第八章:專家見解——HR、律師同聲譽顧問點睇?
我邀請咗三位業內人士,分享佢哋對法庭線負面報導影響求職嘅睇法。以下係訪談精華。
李小姐(大型企業人力資源總監)
「我哋公司嘅背景審查外判俾顧問公司做,佢哋會俾一份風險評級報告我。坦白講,我唔會逐單案件去研究被告係咪真係有罪,我見到紅色標記(法庭報導),我只會問自己:『呢個人請唔請得過?』如果公司政策係零風險,我就會建議放棄。我知咁樣可能唔公平,但商業社會就係咁。反而如果應徵者一早如實申報,或者面試時主動解釋,仲有可能過關。但多數人選擇唔提,俾我哋查到,就覺得佢唔誠實。」
張律師(專長私隱及媒體法)
「香港喺被遺忘權方面落後歐洲好多。但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嘅改正資料權利係一個切入點。法庭線嘅報導如果包含咗唔準確嘅內容,或者案件已經被推翻,當事人有權要求改正。不過如果內容係準確嘅法庭程序報導,私隱專員通常會考慮新聞自由同公眾知情權,未必會下令刪除。我嘅建議係,集中火力申請 Google 去索引,同埋要求媒體更新報導結果,而唔係成篇刪除,咁樣成功率會高好多。」
陳志誠(作者本人,聲譽管理顧問)
「我最想強調嘅係,聲譽管理係一個過程,唔係一個一次性嘅刪除服務。就算你成功令 Google 移除連結,你都必須建立足夠嘅正面內容去填補搜尋結果頁面。否則,一旦有另一單新聞或者內容再次提及你個名,個問題又會浮面。我成日同客戶講,你控制唔到人哋寫咩,但你絕對可以控制自己發布咩。主動建立你嘅專業品牌,就係最好嘅防守。」
常見問答(FAQ)
問 1:法庭線嘅報導可以永久刪除嗎?
答:好難。除非報導內容有事實錯誤,或者你獲得法庭頒令要求移除,否則法庭線一般只肯更新或補充結果,唔會全篇刪除。你可以將目標設定為「令報導喺 Google 搵唔到」或「將你個名匿名化」,咁樣更實際。
問 2:我只係證人,點解都要受影響?
答:因為報導刊登咗你嘅全名同「證人」身份,搜尋引擎會將你同單案連結。HR 或者背景審查工具唔會仔細分辨你係被告定證人,總之見到你個名同案件有關就會有疑慮。你可以要求媒體將你個名以「一名證人」代替,或者至少要求佢哋喺報導中清楚標明你「無任何刑事責任」。
問 3:案件已經過咗好多年,可唔可以用「過時」為由要求刪除?
答:可以嘗試向 Google 提出,引用「不相關及過時內容」政策,尤其如果你罪名輕微,已經完成更生,而又非公眾人物。Google 會考慮案件性質、距離現在嘅時間、對公眾嘅影響等。私隱專員公署亦有可能接受「保留資料時間過長」為投訴基礎,但針對傳媒嘅案例唔多。
問 4:我係咪一定要請律師先搞得掂?
答:唔一定。好多步驟你可以自己做,例如聯絡媒體要求更正、向 Google 申請移除、建立社交媒體內容。但如果你需要發律師信、申請法庭命令,或者面臨緊急嘅聲譽危機(例如報導內容嚴重失實並快速傳播),就建議尋求法律意見。
問 5:可唔可以申請改名避開審查?
答:理論上你可以改名,但背景審查好多時要你申報曾用名,而且學歷、工作證明都係舊名,你要解釋點解改名。況且,改名唔會令網上報導消失,一搜你新名可能都仲會浮現(如果報導有其他識別資訊)。改名只係斬腳趾避沙蟲,唔係上策。
問 6:法庭線嘅報導會唔會影響移民或簽證申請?
答:會。好多國家嘅簽證申請會問「有否被拘捕、檢控或定罪」,而網上搜尋亦係領事館官員常用嘅背景查核手段。如果你有一篇法庭報導,即使最終無定罪,你都必須如實申報被拘捕嘅記錄(如適用),並解釋情況。隱瞞被查出可能導致簽證被拒或將來被禁入境。
問 7:SEO 壓制要幾耐先見效?
答:一般需要六至十二個月持續努力,先可以將一篇高權重嘅法庭新聞推離首頁。如果對手(法庭線)域名權威好高,可能需要更長時間。但如果配合 Google 移除申請,成功去索引嘅話,效果即時可見。
問 8:我可唔可以要求法庭線將報導放喺「付費牆」後面?
答:冇法律基礎要求佢咁做。法庭線目前係免費開放,佢哋可以自由決定營運模式。你只能夠用上文提過嘅協商方法,睇吓佢哋會唔會出於善意而作出調整,但成功率極低。
問 9:如果有論壇或社交媒體轉載咗法庭線報導,點處理?
答:你可以直接向平台舉報,理由係「包含個人私隱資料」或「未經同意披露個人資料」。Facebook、LIHKG、連登等都有相關機制。如果平台唔理,而轉載內容屬於「起底」性質(即意圖傷害你),你可以向私隱專員公署舉報,公署有權命令平台移除。
問 10:點樣知道 HR 係咪因為法庭報導而拒絕我?
答:佢哋通常唔會直接講,因為怕被指歧視。你可以喺面試過程後期,主動提出:「我知道網上有啲關於我嘅法庭報導,我想主動解釋返件事。」如果 HR 反應唔自然或者好快結束對話,好可能就係原因。你有權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向前僱主或招聘公司查閱佢哋持有你嘅個人資料,包括背景審查報告,從而了解係咪有負面資訊影響決定。
結語:你值得一個冇陰影嘅職場人生
科技帶俾我哋方便,同時製造咗一個「永不忘記」嘅世界。法庭線呢類平台嘅存在,對公眾知情權同司法透明有好大貢獻,但對一個個活生生嘅人嚟講,就係一把雙面刃。我寫呢篇文章,唔係要攻擊媒體,而係想俾所有受影響嘅人一個希望:你唔係無力反抗。
由了解背景審查嘅運作,到運用法律賦予你嘅權利,再到用正面內容淹沒負面過去,每一樣都係實證可行嘅方法。最緊要嘅係,唔好俾一篇報導定義你嘅價值。我見過太多人,喺清除咗網上嘅障礙之後,重新企返起身,得到更好嘅工作,過緊更開心嘅生活。你都可以。
如果你覺得徬徨無助,記住,第一步就係「坐低,開個無痕視窗,搜尋自己」。知道自己面對緊乜,先可以打贏呢場仗。
作者簡介
陳志誠(Chris Chan),香港大學工商管理學士,持有特許人事及發展資格(CIPD)。曾於跨國企業擔任人力資源總監超過十五年,專責人才招聘及員工背景審查政策制定。其後轉投聲譽管理及數碼風險顧問行業,創立「澄明顧問有限公司」,專注協助個人及企業處理網上負面內容移除、聲譽修復及私隱保障,累積處理超過二百宗與法庭報導相關嘅成功案例。常於各大專院校及專業團體主講「數碼時代的個人聲譽管理」,致力推動香港嘅「被遺忘權」立法討論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