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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月
判決書刪除案例:10個必須避免的錯誤
在當今資訊高度透明的數位時代,司法文書的公開與個人隱私保護之間的界線,成為法律實務上日益尖銳的課題。判決書的公開,是司法透明、公眾監督、法學研究與裁判一致性的重要基石;然而,其中所涉及的當事人、關係人,乃至於未成年、性犯罪被害人等特殊族群,其個人隱私、名譽與更生權益,亦需受到法律嚴格的保障。因此,「判決書刪除」或「去識別化」工作,便成為法院、法律從業人員,乃至於當事人自身,必須嚴肅面對的專業程序。
這項工作看似只是技術性的遮掩塗改,實則蘊含深厚的法律解釋、利益權衡與實務操作細節。一個環節的疏漏,不僅可能導致個人資料二次外洩,更可能使原本善意的刪除程序無效,甚至引發行政處分、民事賠償或公務員責任。本文將深入剖析十個在判決書刪除作業中,最常見且後果嚴重的錯誤,並輔以實際案例或模擬情境,提供完整而詳盡的說明,旨在為司法機關、律師、法務人員及相關當事人,繪製一幅清晰而安全的操作藍圖。
錯誤一:誤解「個人資料」範圍,僅刪除姓名與身分證字號
這是最根本卻也最常被狹隘解讀的錯誤。許多操作者認為,只要將判決書中的「姓名」與「身分證統一編號」遮蓋,便已完成去識別化。然而,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對個人資料的定義,任何得以「直接或間接」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皆屬之。
深度分析:所謂「間接識別」,是指單看一項資料或許無法指向特定人,但若結合判決書中其他背景資訊,便極可能讓熟悉該案件背景的社群(如同村莊、同業界、同校園)輕易辨識出當事人。這些高風險的間接識別資料包括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