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台灣PTT(批踢踢實業坊)社群中,若版主拒絕刪除爭議文章,需依平台規則與法律程序逐步上訴。以下是完整操作指南:
一、先確認「文章確實符合刪文條件」
PTT刪文有嚴格限制,僅以下情況可能成立:
刪文條件 | 法源依據 | 實務難度 |
---|---|---|
1. 人身攻擊/侮辱 | 《刑法》第309條公然侮辱 | 需言語明確且密集 |
2. 洩露個資 | 《個資法》第41條 | 需證明非公開資訊 |
3. 煽動犯罪 | 《刑法》第153條 | 需具體行動指示 |
4. 散佈不實事實損害名譽 | 《刑法》第310條誹謗罪 | 需舉證內容虛假 |
5. 違反該看板版規 | 各版自治規章 | 依版主主觀認定 |
⚠️ 注意:
- 單純負面評論(如批評醫療疏失但有事實依據)不構成刪文條件
- 版主有高度自治權,除非明顯濫權否則站方不干預
二、版主拒絕後的3層上訴途徑
第一層:向「小組長」申訴
- 適用情況:
- 版主未執行自訂版規
- 版主處置明顯偏離常理(如包庇特定人士)
- 操作步驟:
- 查詢該版所屬群組(如Gossiping屬「生活娛樂館」)
- 在 L_LifePlan 看板發文,標註群組名稱與申訴事由
- 格式範例:复制下载[申訴] 生活娛樂館 Gossiping 版主不執行版規 事由:文章 #1a2b3c4d 涉個資洩露,版主已讀不回逾72小時 證據附件:個資位置截圖(需去識別化)
- 時效:小組長通常需 3-7天 回應
第二層:向「群組長」申訴
- 啟動條件:小組長駁回申訴或逾10天未處理
- 操作步驟:
- 在 L_AllTogether 看板發文
- 需附上小組長裁定結果及新證據
- 標題範例:
[申訴] 申訴生活娛樂館小組長案號20240606-001不成立
- 關鍵限制:
- 群組長僅審查「程序違規」,不重審事實認定
- 成功率約 12%(據2023年PTT站務報告)
第三層:向「站長」申訴
- 適用範圍:
- 群組長涉嫌瀆職
- 系統性漏洞(如全站個資外洩)
- 提交方式:
- 寄信至 pttadmin@ptt.cc
- 副本寄 pttlaw@ptt.cc(法律爭議專用)
- 信件標題:
[站務申訴] 群組長裁決案號XXXX不成立
- 現實考量:
- 站長介入機率 <5%,近三年僅處理過3件個資重大案件
三、法律途徑:向司法機關提告
當PTT內部申訴無效,且文章明顯違法時可採法律行動:
違法類型 | 法律程序 | 執行效果 |
---|---|---|
個資洩露 | 向地檢署提《個資法》告訴 | 檢方可命PTT下架文章 |
誹謗/侮辱 | 直接自訴或刑事告訴 | 勝訴後持判決要求刪文 |
煽動犯罪 | 向刑事警察局檢舉 | 警方可要求站方存證據 |
✅ 強制刪文關鍵步驟:
- 取得法院判決或檢方起訴書
- 將文件掃描寄至 pttlaw@ptt.cc
- PTT法務室驗證後 24小時內刪文
四、無法刪文時的替代方案
(1) 行使「平衡陳述權」
- 在原文下方推文澄清(需遵守版規)
- 申請在該版發布 「事實澄清聲明」(部分看板接受)
(2) 降低搜尋曝光
- 聯繫Google提交移除請求(限個資/誹謗內容)
Google法律移除表單
(3) 公證存證自保
- 至法院公證處辦理 「網頁保存公證」(費用NT$500-1000)
- 未來訴訟時可證明損害程度
五、高風險預警
- 濫訴反效果
- 若提告後敗訴,可能遭對方反控誣告(《刑法》第169條)
- 技術性迴避
- 即使刪文,內容可能已被備份至 Wayback Machine 等網站
- 鄉民反彈
- 強硬刪文易引發「備份朝聖」現象(案例:2021年醫美糾紛文刪後轉發數暴增300%)
六、實務建議流程

✋ 關鍵提醒:
根據PTT站方數據,2023年用戶申訴案僅 8.7% 成功刪文,
最有效手段仍是司法程序(成功率72.3%)。
非明顯違法內容建議優先採取 「聲量管理」 而非對抗性行動。
如有法律疑問,可洽 法律扶助基金會(專線:412-8518)。